您好:

    如果您的这个广告语使用在与“纯甄”商标核准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服务上,侵权是很有可能的。

    首先“纯甄”这个词汇是不是一个常见词,而是“纯甄”商标权利人独创的臆造词汇,另外我觉得消费者对“纯甄”品牌已经有了较高的认知度,能够通过该枚商标区分蒙牛集团的产品和其他商家的产品,如果您将“纯甄”使用在公司产品或服务的上,很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您的产品或服务是来自蒙牛公司,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也就构成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侵权。

    在回到您的问题,其他商标名字出现在您的广告宣传语中是否侵权,需要放到个案中来进行讨论,不能笼统的直接回答您这个问题。但是您举例的这个广告语是有很高的侵权可能的。

    以上答案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可随时联系。

2016-09-08 17: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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