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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专利,乐高四面楚歌

来源:权大师 2018.11.12发布 686人已读

1958年1月28日,丹麦人克里斯琴森递交了一块塑料积木的专利申请:上方两行、各有4个凸起圆点,下方三个孔洞。它就是乐高积木。



可别小看了底部的孔洞,乐高积木搭叠时要比其他的积木更加稳固,全都靠它。不过技术专利只有20年的时效。


现在,每个人都可以模仿乐高积木,很多公司已经毫不客气地付诸于行动。


50多年以来,小小的乐高积木火遍了全球各地。孩子们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创造出宫殿、海盗船等等各种作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家丹麦玩具公司的生意不如从前,乐高积木面临着"山寨"的苦恼,一些仿制积木看起来几乎和乐高一模一样。


近年来,乐高一直试图打击山寨的乐高产品。任何曾经在eBay甚至亚马逊上寻找过乐高(Lego)产品的人都可能遇到过:中国品牌出售的塑料积木模型与乐高的几乎一模一样。乐拼(Lepin)可能是所有山寨品牌中最“享誉盛名”的一个。



据外媒报道,其中一名韩国山寨乐高玩具卖家已被定罪,被判处监禁10个月,缓刑2年并罚款7000英镑。


乐高在中国最轰动的维权事件还要追溯上个世纪:1999年7月起诉可高(天津)玩具有限公司复制乐高53种玩具积木作品,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法院最终认定其中33件构成侵权,终审判决的时间是2002年12月18日。


援引自法院判决书,当时乐高起诉和可高上诉争论的核心在于“英特莱公司(乐高)主张权利的53种乐高玩具积木块能否作为实用艺术作品在中国受到法律保护以及受到保护的范围和程度如何”,而“实用艺术作品”有四个标准:实用性、艺术性、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在该关于著作权法的诉讼中,每一件积木玩具都要单独认定。


该事件貌似以乐高胜诉告终,但实际上产生了两个影响深远的结果:


第一,乐高砖块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一种通用砖块,乐高无法靠“砖块”专利壁垒制约竞争对手;



第二,乐高在当时的起诉对象还有产品的销售渠道复兴商业城,但判决认为“复兴商业城从可高公司进货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查手续,主观上并无过错,其行为不构成侵权,但复兴商业城应负有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义务。”


因此,擦边球仿冒者实际上很难阻止。


乐高每打一次官司,都发现自己下一次应该告的品牌越多……


乐高如今面临的问题是,在积木拼接无法成为竞争壁垒的前提下,下有一群国产品牌抢夺低端消费者,上有乐拼这样的厂牌动摇品牌IP的根基——如此巨大的价格差一定会引发消费者关于“几块积木”凭什么这么贵的质问,尽管他们清楚版权费会是一笔昂贵的开支。



所以,对乐高来说,孜孜不倦地开展对山寨的追杀令,是他们必须完成的任务和面对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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