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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恶意抢注,我们坚决说不!

来源:互联网 2018.01.24发布 718人已读

商标抢注,对于多数中国企业来说,恐怕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实际上,它是一种通过抢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在某国(地)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纵观国内外市场,商标抢注并不是一国、一个地区的孤立现象,而是不分国界游荡在企业之间的幽灵。


商标恶意抢注,我们坚决说不!

当初的沈阳红双喜压力锅厂不愿花一百元为"红双喜"商标报户口。几年后,红双喜压力锅名声大振之时,却发现某外贸部门已抢先将"红双喜"商标据为己有。因为商标一经注册,注册人就享有独占权,红双喜压力锅厂许以800万元巨资买回商标,却被对方拒绝了,最终只得饮恨易名。

商标抢注不仅在中国企业之间发生,而且洋人也与我们抢牌子。

驰名中外的"鹦鹉"牌手风琴,历尽千辛万苦东渡扶桑,不久却被日方告知:要想在日本立足.必须缴纳百分之十五的商标专项销售费。原因是这一商标已被日方在当地抢先注册,已取得这一商标的专用权。结果,驰名商标"鹦鹉"一夜之问变成了无人知晓的"蜻蜒",使得商品信誉和市场损失惨重。

面对商标抢注这一无情的商战杀手,企业并非束手无策,只要加以注意,就可避免。因此,在客户面对这些问题时,众商互联企业服务平台资深法务总监都会提醒客户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增强商标注册意识。商标注册意识的落后,是造成商标被大量抢注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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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了商标,应及时进行注册。

根据国际惯例,商标注册基本上分为注册在先(或申请在先)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在我国,主要采用注册在先原则(只有在同一天申请时,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这就是说,既使你是某商标的创始人,已在社会上造成最先使用某商标的既成事实,但只要未注册,任何人都有权以同一商标注册取而代之,企业要想取得商标专用权,就必须将自己的商标及时进行申请注册。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争取权利。以免遭商标被抢注的厄运。

3、积极采用商标占位术。

我国目前商标注册申请是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尼斯协定》的商品分类法,把商品分成三十四个大类,加上服务业的八大类,即每一件商标有四十二个类别可以申请注册,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商战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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