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知识产权服务

媒体平台再就版权“老梗”掐上法院

来源:互联网 2017.05.08发布 5563人已读

号称与国内超过4000家主流媒体达成合作、取得授权,并曾获国家版权局负责人点赞的今日头条,“五一”前后陷入了新一轮的知识产权侵权漩涡。

5月2日,某纸媒发布反侵权公告,称2016年至今,今日头条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转载该报版权作品近2000条;此前一周,腾讯和搜狐以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诉至法院。

然而,今日头条也反诉腾讯和搜狐,称过去一年间腾讯下属的天天快报平台,曾多次侵犯今日头条的作品版权。

经此一役,业内关于头条类资讯客户端永远也绕不开版权大关的话题重转炽烈,有法律专家认为,这场以自媒体原创内容版权为核心的诉讼,背后预示着自媒体内容版权保护问题,已经从作者间的维权之争,上升至平台间的内容争夺之战。

■新快报记者 郑志辉

版权问题是“老梗”

据新快报记者了解,腾讯和搜狐方面称,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作品版权和约稿版权,目前相关起诉已立案百余件,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提供在线传播,并就涉案作品索赔经济损失上百万元。腾讯的起诉主要围绕图文侵权,搜狐的内容则更多与视频相关。据其称,部分头条号将剧集切割成片断,短时间内自行盗版,以头条号作者的身份上传盗播的模式,以规避法律责任。

今日头条“反诉”称,腾讯的侵权主要针对今日头条的签约头条号,数字可能会超过两万篇。今日头条高级运营总监吴达表示,这一次并非对于腾讯的直接反诉,而是腾讯及天天快报的长期侵权结果,侵权内容主要由图文为主,内容涵盖各个领域,最多是体育类、文化教育类、生活娱乐类,而腾讯旗下天天快报的侵权方式主要是直接抓取头条号的有偿内容。

而对搜狐CEO张朝阳指责,今日头条上注册用户将《屌丝男士》、《人民的名义》等由网站与视频门户重金自制或购买版权的视频,大量切割成几分钟的短视频上传,由此取得流量、市场份额和广告收入,今日头条则回应称,之前的确接到过关于头条号在视频方面的侵权投诉。但这是头条号作者的个人行为而非今日头条的官方行为,今日头条已经按照相关管理规范,对涉及到的视频进行下架并对头条号进行禁言、扣分处理。

2013年底,今日头条曾有过一次版权诉讼的集中爆发。当时多家纸质媒体与纸媒网站等都曾经与其有过版权纠纷。去年11月,凤凰新闻还曾经以今日头条恶意劫持凤凰新闻客户端流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索偿2000万元。

“这个话题说不清楚”

长期关注互联网行业的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林华对记者表示,今日头条作为聚合类媒体,和第三方的版权纠纷将长期存在。从商业模式的调整上来看,今日头条和2014年时相比在合规性上已经完善很多,大量内容来自明确授权与第三方。但聚合类媒体难以自我控制内容源的版权,所以这一块(侵权比率)只能逐步降低但难以完全避免。

而对于算是行业新课题的自媒体原创内容,林华认为,第三方平台都是通过协议和自媒体产生授权关系,所以平台之间发生权利冲突的情况在整体上是大概率的。他指出,最有争议的是对于长视频切割后上传是否可以适用“合理使用”,这在版权法领域中也一直是变动的标准,并且通常要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判断。

事实上,一说到版权问题,天天快报、UC头条等多家资讯APP平台均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有内部人士称,“这个话题说不清楚,还是不说了。”

看点

版权之争 延伸到了原创号和视频内容

据2016年底今日头条对外发布的数据显示,该平台资讯已经有70%以上来自头条号平台,包括传统媒体机构、政府、企业、个人在内的超过3.5万个创作者,另外不到30%的内容来自版权合作的途径。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就表示,伴随自媒体平台之间的版权保护大战开打,预示着自媒体内容原创保护问题,已经从作者间的维权之争,上升至平台间的内容争夺之战。

原本看似内容创业的春天,但在原创保护机制缺失的前提下,俨然让原创内容变成各方“洗劫”的对象:转载方面,未经允许而转载、转载而不付费等侵权乱象层出不穷;创作方面,“复制粘贴”式、掐头去尾式抄袭可谓此起彼伏,最终导致原创者的商业利益被“截胡”。

李俊慧指出,《著作权法》中的“合理引用”机制被不当滥用,是自媒体或网络媒体侵权的根源所在。而他相信,对互联网公司来说,借助技术手段来判别作品侵权的门槛或难度非常低,维护原创作品作者合法权益的方式或手段也有很多可选项,建立健全原创内容保护机制,将成为各大平台争夺优质内容的重心。

对视频内容的侵权,今日头条的长期对策是建立一个“内容指纹”系统。版权方将视频内容上传后,会据此制作一个“内容指纹”文件。这个指纹文件将与头条上的新旧上传视频进行对比,一旦识别出内容有雷同之处,版权方即可在后台自主处置,下架侵权视频。

不过,也有视频网站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巨大的流量和收益面前,头条的原创保护机制更多只是一种姿态,其嘴上说的和实际做的是两套,“拿搜狐起诉头条在视频方面的侵权来说,有传闻称,搜狐起诉的导火索,主要源于今日头条发现有盗版内容上线时,不及时进行防控处理。即使部分盗版内容收到律师函和正式告知后,今日头条仍采取‘猫捉老鼠’的方式,先撤下一阵然后再度上线。”

“对此,视频行业存在普遍共识:如果视频平台只做内容聚合,对广告采取开放式的姿态,谁家的内容,谁把广告费拿走,那对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来说却也不无益处,但是既做内容聚合,又对广告收入采取封闭式处理,利用‘信息推荐流’将获取利益的大头掌握在自身手里,对于版权方、原创作者显然是不公平的。”

观察

今日头条的发展掣肘怎么破?

除了版权,今日头条所构建的内容生态面临的另一迫在眉睫的威胁,是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但到目前为止,今日头条并没有像搜狐与新浪一样,在网站上挂出表示登载合法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今日头条创始人兼CEO张一鸣自2016年开始即在不断强调他们“不是媒体”,随着《规定》的落地,战略放弃时政类新闻,可能早在张一鸣的计划之中。

去年9月份,今日头条宣布将投资10亿补贴短视频创作,正式加入短视频市场,而在今年2月,今日头条又全资收购了美国短视频应用Flipagram。前不久,央视曝光涉黄的火山直播又被爆出其为今日头条内部孵化性质的子产品。

有分析指,不论是短视频还是直播内容的搭建,需要的是强悍的内容生产能力,而重运营的头条最缺乏的就是生产深度内容的能力,也与其单靠短内容、依赖个性化推荐的技术特点相矛盾,依然大干快上的结果,就是一方面频繁被投诉短视频等内容涉侵权,一方面让更多的短视频、问答和直播中的低俗博眼球的内容涌现在头条的首页上,最终殃及头条的品牌和声誉,这恰恰是过去两周里今日头条负面新闻不断的集中体现。

商标注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