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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19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2017.03.11发布 2570人已读

商标注册19类是什么?

第19类建筑材料

1)第十九类建筑材料商标注册,保护商品类别有:本类主要包括非金属建筑材料。尤其包括:——半成品木材(如横梁、板、护板);——胶合板;——建筑用玻璃(如平板、玻璃瓦片);——路标用玻璃颗粒;——混凝土制信箱。尤其不包括:——水泥贮藏或防水用制剂(第一类);——防火制剂(第一类)。1901 · 半成品木材1902 · 土,沙,石,石料,灰泥,炉渣等建筑用料1903 · 石膏1904 · 水泥1905 · 水泥预制构件1906 · 建筑砖瓦1907 · 非金属耐火材料及制品1908 · 柏油,沥青及制品1909 · 非金属建筑材料及构件(不包括水泥预制构件)1910 · 非金属建筑物1911 · 建筑用玻璃及玻璃材料1912 · 建筑用涂层1913 · 建筑用粘合料1914 · 非金属雕塑品1915 · 棺椁墓碑

(2)建筑材料商标注册需要的资料有: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十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应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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