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知识产权服务

首页 > 商标业务 > 力科科技和科力 近似吗 商标局

力科科技和科力 近似吗 商标局

想注册商标。

保姆快速注册
3015
已有1人回答
收藏
提问时间:2017-02-21 13:44:15
分享 :
标签: 商标
海淀小王子 0
海淀小王子

  一、判定商标近似的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近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认定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原则为:(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判断商标侵权中的近似不限于商标整体的近似,还包括主要部分的近似。(二)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适用了以上判定商标近似的原则。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对诉争商标进行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在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认定被控侵权商标与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视所涉商标或其构成要素的显著程度、市场知名度等具体情况,在考虑和对比文字的字形、读音和含义,图形的构图和颜色,或者各构成要素的组合结构等基础上,对其整体或者主要部分是否具有市场混淆的可能性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其整体或主要部分具有市场混淆可能性的,可以认定构成近似;否则,不认定构成近似。也就是说,判断商标侵权中的近似不限于商标整体的近似,还包括主要部分的近似。在商标法意义上,商标的主要部分是指最具商品来源的识别性、最易于使相关公众将其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的商标构成要素。

  (二)认定商标近似时,考虑请求被保护的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显著性越强、知名度越高的商标,被混淆误认的可能性越大,因而对其保护的强度亦越大。这是因为对于在特定市场范围内具有驰名度的注册商标,给予与其驰名度相适应的强度较大的法律保护,有利于激励市场竞争的优胜者、鼓励正当竞争和净化市场秩序,防止他人不正当地攀附其商业声誉,从而可以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有序和健康地发展。

我有更好的答案
请输入您要回答的内容

商标业务相关知识 查看更多 >>

顾问与帮助
广告位

清晰描述您的提问,可以获得更加准确的回答

10355位代理人为您在线解答
        问题概述
        [商标注册0元] 0/25
        问题补充
        0/300
        关键词:
        关键词可以帮您找到更多相关问题的答案,您可以输入四个词,每个词不得超过7个字,词与词之间必须用英文逗号隔开
        提交成功! 您的问题已经提交成功,请耐心等待... 查看问题详情
        看看以下问题是否对您有帮助
        我想注册一个商标,但不知道可否注册下来,该如何做呢?

        如果我们提供给您的相似商标与您待申请商标的文字(汉字或拼音)完全一致,您可以通过修改图形设计的方式提高申请概率...

        商品类别是如何划分的?

        中国商标采用的是国际通用的尼斯分类法,共计45大类,其中第1-34大类为商品商标,第35-45大类为服务商标;每大类中有不同群组,您可以根据需求选择相应的大类,然后进入四位编码群组里...

        商标注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