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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商标注册,涉外商标如何申请注册?

来源: 2019.05.22发布 774人已读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条件


中国申请人提交商标国际注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根据《马德里协定》提交申请(指定国家为协定国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2、根据《马德里议定书》提交注册申请(指定国家为议定国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经过商标局受理注册申请,或者核准注册的商标。


3、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内容必须与申请人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内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相同或者不超过原注册的商品范围。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程序


1、申请人可以直接将各项文件寄送或直接递交商标局,也可通过代理机构来办理。直接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通过代理机构递交申请的,应附上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申请书应按要求填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


2、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这里应提醒申请人注意,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两个月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3、如申请人想要指定保护的国家既有“协定”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而在本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未取得注册,或者说刚刚提交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申请人可先就“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该商标在本国注册后再就“协定”成员国提出后期领土延伸申请。这样既能马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又不浪费时间,尽快取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当该国际注册申请是在国内注册申请提出六个月之内提出的,申请人还可要求优先权。


注册涉外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1、单国注册:单个国家注册是指企业通过代理人或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办理商标注册。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


2、欧盟注册: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3、马德里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商标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商标注册。


4、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是由前法国殖民地中的官方语言为法语的国家组成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地区性联盟。总部设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统一管理各个成员国的商标事务。非知组织成员国在商标领域内完全受非知组织的约束,没有各自独立的商标制度,所以并不存在逐一国家注册的可能性,只能通过非知组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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