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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认定都有哪些主要方式

来源:互联网 2018.02.11发布 935人已读

我们买东西常常看到驰名商标的字号,到底怎样判断驰名商标呢?什么样的东西被判定为驰名商标呢?说的通俗就是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今天权大师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有两种基本模式: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

(1)被动认定方式

被动认定,又称事后认定,是在商标所有人主张权利时,也即存在实际的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有关部门对其商标是否驰名,能否给予扩大范围的保护进行认定。被动认定是司法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基本模式,目前为西方多数国家所采用,被视为国际惯例。被动认定为驰名商标提供的保护虽然是消极被动的,但这种认定是以达到实现跨类保护和撤销抢注为目的,而且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而所得到的法律救济是实实在在的,这种法律救济解决了已实际发生的权利纠纷。被动认定也可以为行政机关所采用。

(2)主动认定方式

主动认定方式,又称事前认定,是在并不存在实际权利纠纷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出于预防将来可能发生权利纠纷的目的,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主动认定着眼于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是行政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方式。主动认定方式不适用于司法机关。当然主动认定能提供事先的保护,使商标所有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但主动认定不符合国际惯例。尤其是采用批量认定的方式,若把握不准难免陷入滥评,也易导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攀比。

二、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得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从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和要求上看,包括以下几点:

1. 商标局负责认定驰名商标

《规定》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2. 商标所有人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申请

《规定》第四条:“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3.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要求

《规定》第五条规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和要求: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4. 认定时公开、公正并征询各方面意见

《规定》第六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认定时应当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5. 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看完了之后有没有更加了解驰名商标这一词语呢?下次买东西可要仔细观察了哦!如果你正处于这种境况,或者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建议你可以咨询顾问,我们权大师平台提供免费的商标咨询,你可以咨询任何在线的顾问,解决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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