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知识产权服务

17年前,张国荣们申请了“张国荣”商标

来源: 2020.04.01发布 11667人已读
标签: 商标 抢注 名人
今天是4月1日,愚人节,除了恶搞之外,还有一个延续十多年的现象例行发生——“一岁一哭荣”。

怀念张国荣,每年上热搜,今年也不例外,这已经成为沉淀一代网民的心里记忆。

张国荣,粉丝爱称“哥哥”,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大中华区最有影响力的巨星之一,在乐坛谭张争霸闪耀一时,在影坛则主演了《霸王别姬》这部华语影片天花板神片。
“哥哥”张国荣2003年离开世界,权小二检索发现,那年共有5件“张国荣”商标申请,申请人分别来自江苏和浙江,都叫张国荣。






名人姓名被抢注商标司空见惯,不管是体育巨星、娱乐圈,还是科学家、历史名人,都难免逃脱被抢注的命运。

上文中“张国荣”商标申请人之一,厦门仙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便是此中高手,从屈原、庄子到陈奕迅、六神磊磊,上下五千年,三百六十行,均有涉猎。

涉及名人姓名商标抢注,无非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申请人与名人姓名毫无关联,毫无权利依据的申请。这类情形,一旦名人或相关方采取行动,大概率能取得显著效果,比如乔丹体育在90年代就申请了“乔丹”商标,那时我国商标注册还是一片蓝海,而乔丹体育也从此将“乔丹”品牌名一用十几年,但十多年后姓名权人迈克尔·乔丹正式维权,乔丹体育的“乔丹”商标最终还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撤销。
第二种,就是类似江苏或浙江的张国荣申请注册“张国荣”商标的情形。乍一看,申请人申请的是自己的姓名,似无不可,但是“张国荣”这类名人商标背后除了人格权益还存在财产属性,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这部分与名人一一对应的权益是同名同姓的普通人所不享有的。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6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中,有一件北京庆丰包子铺诉山东庆丰餐饮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该案中,山东庆丰餐饮公司经营者名为“徐庆丰”,其主张在经营中使用“庆丰”字样系对自己姓名的合法使用,但法院认为:

徐庆丰在应知庆丰包子铺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情况下,仍使用与之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明显具有攀附庆丰包子铺注册商标知名度的恶意,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其行为不属于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的合理使用。

总之,名人姓名作为公众皆知的名人指代符号,作为商标为外界所重的,更多是“名人姓名权”,即使是同名申请人,如果在使用中攀附名人知名度,依然不属于对其姓名的合理使用。

34人已赞

商标注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