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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晓宏:中新版权领域应开展更广泛交流合作

来源:互联网 2017.02.22发布 1147人已读

2月2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京会见了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局长邓鸿森一行。双方共同探讨了当前国际版权发展形势和版权商业化利用的措施,同时就中新两国共同关注的版权立法、执法、产业发展、集体管理以及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早日生效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阎晓宏:中新版权领域应开展更广泛交流合作

阎晓宏对邓鸿森一行来访表示欢迎。他说,中新双方近年来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多边场合保持良好沟通,尤其是版权领域的互动日益频繁和密切,中国国家版权局希望与新方在版权领域开展更加广泛务实的交流与合作。

阎晓宏向新方介绍了中国国家版权局主要工作。近年来,中国国家版权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积极推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自2005年起联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连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针对网络视频、音乐、文学、手机APP等领域开展重点监管,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版权登记、评估和交易,均取得显著成果,网络版权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为作品传播营造了良好版权环境,有效地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国内外权利人组织、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的较高评价。当前,随着愈来愈多的中国大型互联网企业涉足内容产业,国家版权局将在进一步引导企业遵守《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多形式多手段解决网络海量授权难的问题,促使版权交易更加便捷并有效转化为生产力,化解数字环境下权利人与使用者、传播者间的矛盾,推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发挥更大沟通与桥梁作用。阎晓宏还就进一步推进《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早日生效与新方交换了意见。他介绍说,2012年6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成功举办了外交会议,并缔结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中国于2014年4月正式批准该条约,目前该条约仍需15个国家正式批准或加入才能生效,希望新加坡也能够尽早加入。

邓鸿森对中国近年来版权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表示赞赏。他希望以中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为契机,加强与中国国家版权局的双边合作关系,特别是在推动使用正版软件、版权与相关权的保护和运用等方面进行多渠道探讨与交流。他介绍,目前新加坡《著作权法》自1987年颁布以来首次启动修法工作,修法将遵循保证权利人与使用者利益平衡、促进法律条款清晰易懂、便利版权交易和版权资产转化三个原则。他还表示,目前新加坡政府正在考虑加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此外,邓鸿森还代表新加坡政府邀请中国国家版权局参加新加坡今年8月底举办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国际交流司兼中国代表处司长纪华胜等陪同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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