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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被唬!LANDROVER?GAMEOVER!

来源: 2016.06.15发布 2727人已读

在这个求名不求实的社会,汽车界也难逃外貌协会的魔爪。世界著名汽车品牌路虎在中国就遭遇了“李鬼”。2014年,中国市场上悄无声息的出现了一个爆款。

原价六十几万的路虎只要十三四万就能到手,这便是江铃公司的陆风X7。

自以为对汽车还有一点点了解的小编,看到这两张图,彻底跪了。

这难度丝毫不逊于把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倒在两个杯子里让你区分啊。

看看正面,懂车的一目了然,不懂车的说不定还是傻傻分不清楚。

大品牌被山寨,这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本来大公司路虎准备打个马虎眼就算了。没想到陆风这款亲民“豪车”一上市就广受中(zhuang)层(bi)购买者的热捧,以至于出现提车要等好几个月的现象。而另一边的路虎却销量平平,只能眼看着撬自己家墙角的隔壁老王(江铃)小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老虎终于怒了,就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向江铃汽车提起诉讼。出乎意料的是,6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判陆风X7以及路虎揽胜极光各自申请的外观专利无效,本应胜券在握的大老虎被泼了一盆冷水。

陆风抄袭,专利被无效无可厚非。为什么身为原创者的路虎也被打了五十大板呢。

这说来话长……

路虎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就揽胜极光车型提出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申请号为201130436459.3;江铃公司针对陆风X7的设计于2013年11月6日申请了申请号为201330528226.5的外观设计专利。

由于江铃公司的陆风X7也拥有外观设计专利,因此路虎公司为防止江铃公司“反咬一口”,须将江铃公司专利号为201330528226.5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掉,然后再以自己的201130436459.3号外观设计专利作为基础对江铃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因此,路虎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率先提出了对江铃公司的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2016年6月3日公布的第29146号决定书认为,江铃公司的陆风X7外观设计专利与路虎公司的揽胜极光具有基本相同的车身立体形状和设计风格,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区别,因此涉案专利(陆风X7)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该涉案专利毫无悬念的被宣布无效。

然而令路虎公司没想到的是,江铃公司也于2015年2月16日针对路虎公司201130436459.3号外观设计专利提出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是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即该外观设计属于现有设计。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根据2016年6月3日公布第29147号决定书,江铃公司提交的证据竟然是路虎公司于2010年12月在广州车展展出的“揽胜极光”。路虎公司的外观设计申请时间是2011年11月24日,而广州车展展出的揽胜极光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即申请专利是在车展展出将近1年后才提出。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该外观设计申请在申请时已属于现有设计,丧失了新颖性,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因此路虎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揽胜极光)被宣布无效也就顺理成章了。


另一个揽胜极光专利被无效的原因是揽胜极光之前注册的专利因为五门版和三门版的设计差异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注:专利法第23条第2款为外观设计具有明显区别),因此被无效。


不仔细看,你能看出这是两款车么?(小编提示,看车门。)

看来路虎的确有自己抄袭自己的嫌疑啊。

另一方面,从公司维权过程中可以看出,即使像公司这种跨国企业也会在知识产权管理中发生如此低级错误:产品的外观设计公开快一年后才申请专利。权大师提醒:专利申请一定要在产品发布之前完成。纵然大公司里会面临各种沟通与流程上的问题,但原则永远不能变。路虎公司如果在车展前就提出专利申请,也就不会出现由于自己公开导致专利无效的严重后果。

话说回来,目前我国自主品牌汽车的确存在较多的抄袭行为,但这样的汽车专利官司成本较高,往往一打就是几年,到那时,涉案车型甚至都已下架停产了,所以跨国企业往往选择忍耐。

其实路虎败诉也属正常,因为一旦路虎胜诉,那么陆风将承担巨额的侵权赔偿,现款的陆风X7将会被勒令全面停产停售,那么江铃陆风这个品牌可能也就悬了,所以各个层面也将尽量避免这样情况的发生,原因你懂的。然而山寨行为伤的不是国外车企,恰恰是国内那些想独立研发的自主品牌。山寨的帽子一旦带上,想要摘下来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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