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知识产权服务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来源:互联网 2017.07.21发布 1610人已读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 □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变更前名义:

变更前地址: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国内申请人不需要填写英文。

3、收费标准:变更费500元。

4、共有商标申请变更,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同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变更。代表人发生变更,填写“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变更填写变更申请书附页。

5、共有商标申请变更,在“是否共有商标”一栏选择“是”。

6、仅申请变更名义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地址;仅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名义。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商标注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