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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腾讯诉应用汇索赔50万

来源:互联网 2016.08.17发布 2473人已读
标签: 商标侵权 腾讯

因认为应用汇平台擅自提供音乐舞蹈手机游戏《天天炫舞》的下载、安装及在线运营服务,腾讯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北京掌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50万元并消除影响。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腾讯称其依法享有《天天炫舞》商标专用权,并通过腾讯网及其他众多第三方平台在线运营《天天炫舞》音乐舞蹈手机游戏。北京掌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为应用汇平台的运营单位,未经其允许向公众提供音乐舞蹈手机游戏《天天炫舞》的下载、安装及在线运营服务;对此,腾讯曾多次发函,要求其停止侵犯《天天炫舞》注册商标专用权,但被告一直未予处理。

腾讯认为,被告在其“应用汇”平台上推广、运营“天天炫舞”游戏获利巨大,且在收到侵权通知后,仍不停止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天天炫舞》等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被告连续一个月在应用汇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就其侵害商标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50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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