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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ow、凯兰帝引发商标权纠纷

来源:互联网 2017.08.04发布 1178人已读
标签: 商标权纠纷

因认为北京蒙斯坦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斯坦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蒙某在授权协议到期后在其“美商养成艺术中心”金源店继续使用“R&Bow”、“凯兰帝”等注册商标及“美商养成”名称,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华高国际(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高公司)、北京华高垵铂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高公司)将二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65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商标权纠纷

二原告诉称,华高公司依法享有第41类教育培训等类别“R&BOW及兔图形”、“凯兰帝”注册商标。2014年,华高公司还创作了“美商养成”图形并申请版权登记,使用在教育培训服务中。经过多年的经营,二原告在儿童早教、青少年教育培训领域,尤其是芭蕾舞、绘画、构建思维数学三方面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课程体系,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其知名培训服务对应的名称“美商教育”、“美商养成”、“BABY FASHION”已经成为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

华高公司与蒙斯坦公司曾签订有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的授权协议,授权蒙斯坦公司在北京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开设的教育培训机构(金源店)在教育、培训活动上使用授权课程、“R&Bow Baby-Fashion美商教育”品牌和商标、VI形象、宣传资料、图片等。协议到期后,双方未续约。

2016年4月,原告发现,二被告在协议终止后仍继续在其经营的网站、微信号、金源店使用“R&Bow”、“美商养成”、“凯兰帝”品牌和商标以及相关宣传材料,使得公众误以为双方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或存在特殊合作,上述行为侵害了原告对“R&Bow”、“凯兰帝”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使用“美商养成”等名称的行为构成了擅自使用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二原告诉至法院。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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